A1:(一)當男子過完18歲生日後身份就快不一樣了喔!因為從隔年的1月1日起一直到你36歲生日那一年的12月31日止,在這段不算短的歲月中,你就是所謂的「役齡男子」,簡稱「役男」,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二)其計算方式:以現為民國幾年減去出生年次,其數目如為19,即徵兵及齡(例:民國108年-89年次=19歲)
A2:役男在學期間,由學校造冊通知學生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暫緩其在學期間之兵役徵召。
A3:簡稱儘召,即具後備軍人身分之學生,在學期間,由學校造冊通知學生戶籍所屬之後備指揮部免除其在學期間之教育、勤務、點閱徵召。
A4: 首先免役體位的認定必須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申請後隨到隨辦),經體格檢查體位判定為免役體位者才屬之。 確定免役體位者雖不須報緩徵,但仍須填寫「役男基本資料調查表」並附免役證明書影本,送軍訓室兵役業務承辦人備查。
A5: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不再予以緩徵,收到兵役徵集令(兵單)即須入營服役。但是應徵服役入營後,學校依軍人權利實施辦法之規定,仍會保留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A6: 凡是新生,學校會依據你的修業學制,申報緩徵時間至預計畢業當年之6月30日止。因此,兵役單位會在畢業當年6月30日以後,才開始徵集作業。 轉學生、復學生亦是依據你的預計畢業時間申報緩徵。 延畢生每次申報1年。 若中途離校(畢業、休學、退學),學校每半個月會完成「緩徵原因消滅名冊」,申報給各縣市政府兵役單位。
緩徵原因消滅後,各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即可開始徵集作業,多久會收到徵集令(兵單),無明確期程,請逕洽詢戶籍公所兵役單位。
A7:若有戶籍地址異動,請務必持遷址後的身分證,親自至軍訓室找承辦人員更正修訂電腦建檔資料,俾利各項兵役申請作業。
A8:不用這麼麻煩。如果已經核准緩徵申請的學生,在唸書期間,不用再辦理緩徵申請,除非曾經辦過休學後,又辦復學之學生。
A9:是的,必須重新辦理。辦理方式:開學註冊時準時繳交「役男基本資料調查表」(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給軍訓室兵役承辦人員即可。
A10:暑假期間已完成分階段軍事訓練的同學,請當學期註冊時即應至軍訓室辦理儘後召集申請:手續非常簡單,僅需於註冊或開學日,繳交「役男(後備軍人)基本資料調查表」(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結訓令正、反面影本),繳交軍訓室承辦人員即可。 凡符合儘後召集申請條件之學生,沒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就以棄權論,如果屆時接獲點召令,責任可是必須自行負責喔!
A11:要短期出國的役男,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建置之「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辦理。出境停留期間不得逾4個月(網址:https://www.nca.gov.tw)
A12:儘後召集是學校彙整已提出申請同學統一造冊向各地區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核備,若您忘記提出,依規定在開學後兩個月內都可以補辦理,若時間超過兩個月,各後備指揮部均不再接受申請。萬一此期間接獲點召或是教召通知,請務必備妥學生證影本並經註冊組蓋妥註冊章後,連同召集令送還各地區後備司令部註銷當次召集。
A13: 一、註冊前後接獲「徵集令」,請攜帶徵集令正本至軍輔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 二、學生憑暫緩徵集證明書及徵集令正本在報到時間之前由本人或代理人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暫緩徵集。 三、徵集令送達時間,一般是在入營報到日十天前送達役男家中,役男若尚在學應有充裕時間申請暫緩徵集證明。 四、您一旦接獲徵集令,必須儘速處理,不可置之不理,否則將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五、暫緩徵集證明書有效期限僅兩個月,同學必須按教務處規定時間註冊;開學後軍輔組才能繕造緩徵延長修業名冊給相關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