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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減免標準)

發佈日期:108-12-01 發佈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對象

本校現役軍人子女(大學部)

2.減免標準

1.大學部:減免學費30%(雜費不減免)。
2.進修學制:學分學雜費減免21%。
3.研究所碩士班:減免(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63%*30%(108學年度最新修正)

3.依據辦法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4.申請時間

依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
(1)首次申請學生(含轉學生及復學生):學生(申請人)到校註冊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組提出申請。
(2)
第二次以上學生:請登錄新一代校務系統申請

5.受理單位

本校課外活動組(鶴鳴樓一樓 學生安全暨生輔組對面辦公室)
04-22213108 分機6151

6.檢附文件

(1)紙本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
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3)
補給證、眷補證

最後更新日期:112-09-09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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