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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象
本校現役軍人子女(大學部)
2.減免標準
1.大學部:減免學費30%(雜費不減免)。 2.進修學制:學分學雜費減免21%。 3.研究所碩士班:減免(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63%*30%(108學年度最新修正)。
3.依據辦法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4.申請時間
依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 (1)首次申請學生(含轉學生及復學生):學生(申請人)到校註冊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組提出申請。 (2)第二次以上學生:請登錄新一代校務系統申請。
5.受理單位
本校課外活動組(鶴鳴樓一樓 學生安全暨生輔組對面辦公室) 04-22213108 分機6151
6.檢附文件
(1)紙本申請書 (2)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3)補給證、眷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