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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象 |
本校軍公教遺族(含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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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減免標準 |
卹滿軍公教遺族(A2)
1.大學部:減免學雜費全額(定額上限17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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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卹內軍公教遺族: 一.因作戰或因公死(A3)學雜費(學分費)補助100% 1.大學部:減免學雜費全額。
二.因病或意外死亡(A4)學雜費(學分費)補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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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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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時間 |
依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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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單位 |
本校課外活動組(鶴鳴樓一樓 學生安全暨生輔組對面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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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檢附文件 |
(1)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