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全面禁菸,衛生局將加強稽查,提醒師生勿於校內吸菸,以免受罰喔!!

發佈日期:115-01-13 發佈單位:學務處運動防護暨衛生保健中心



校園全面禁菸規範

一、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已於112年1月12日三讀通過,學校配合重點如下:

 (一)本校校園內室內外各場所全面禁菸,敬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二)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違規者除懲處外還須接受戒菸教育。

 (三)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加熱菸)。

 (四)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含電子菸及加熱菸)予未滿 20 歲之人,任何人不得使用、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

二、配合政令,學校撤除校內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且任何人均得勸阻、糾舉違規吸菸者;違規者除受戒菸教育及依相關規定懲處並得逕送衛生局裁罰

校園全面禁菸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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